
首先要建立一個能使建筑垃圾處理、加工再利用企業可以良性運行的機制,實現建筑垃圾處理的市場化、產業化: 例如對建筑垃圾的收集、分揀、儲運、處理、利用和經營等進行招投標或拍賣。其次國 家應給予一定的經濟扶持,凡利用建筑垃圾生產的材料或產品,國家應在稅收政策上給予優惠:通過撥款、低息和無息貸款等優惠政策,加大對建筑垃圾循環利用企業的政策扶持;對于專門的建筑垃圾再生 機構,國家應給予相應的財政補貼,保證他們的正常運營。北京市主管部門同時也應制定相關稅費、價格、投資等政策予以扶持,形成建筑垃圾回收、加工再利用的綜合治理體系,保障建筑垃圾資源再生產業的社會效益、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。
總的來說,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應是一個系統工程,需要政府部門、環保部門、建設單位、建材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。對建筑垃圾從源頭分類收集,嚴格建筑垃圾處理制度,利用市場驅動機 制,并將環境保持與建筑垃圾納入可控范圍,就一定能使建筑垃圾變為有用的再生資源。


